男子为偿还债务出售抵押房屋骗160万

发布时间:2019-08-22 19:38:15


  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 涉嫌合同诈骗罪公诉

  卖房人张某抓住购房者李女士急于购房的心理,刻意隐瞒了房屋处于抵押状态的事实,在拿到160万元首付款后,张某没去银行解除抵押,而是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使得购房者李女士钱房两空。近日,。

  卖方中介隐瞒抵押事实

  2013年底,李女士打算在北京购置一套房产,在中介推荐下,她决定购买位于广渠门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标价为300余万元,建筑面积为93平方米。

  在中介协调下,李女士见到了卖房人李某和其代理人张某,李女士和中介人员均看到了张某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证明该房屋系李某公司所有,但复印件中附件页却很模糊,无法显示房产是否存在抵押。面对质疑,张某坚称房屋没有抵押。李女士购房心切,双方于当天签订了购房协议,李女士还支付了5万元定金,约定房屋首付款为160万元。

  在李女士支付首付款前,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房产中介人员在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状态,发现该房屋有抵押登记,但中介人员认为张某收到首付款后就会去解除抵押,这样房屋便可正常交易。为避免李女士反悔,中介工作人员没有将房屋被抵押的真相告诉李女士。而李女士为尽快完成交易,也没有去查询房屋抵押状况,,选择直接将首付款打入张某提供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