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虚假借贷诉讼,妨害作证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9-08-05 21:27:15


  为偿还8万元的债务,重庆武隆一女子伪造20万元的借条,并指使债权人,意图在分割与同居男友的共同财产时多获利益。近日,六个月。

  女子张某在与男友王某同居期间,先后向刘某借款8万元。2014年10月,张某与王某解除了同居关系。为了能归还刘某的8万元借款,并从王某处分得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自作聪明的张某找到债权人刘某商量,由张某向刘某出具20万元的假借条,并用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台挖掘机作为抵押,,,能从男友处执行张某名下的这台挖掘机。刘某考虑后,认为这样做对自己实现债权有利,于是点头同意。

  双方谈妥后不久,刘某就拿着张某出具的假借条,以张某欠其20万元借款未归还为由,。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庭审中刘某、张某对借款20万元的事实也均无异议,,并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制作了民事调解书,确认由张某限期归还刘某20万元借款。

  调解书生效后,。执行过程中,。于是,张某与刘某的“密谋”浮出水面。2016年4月,公安机关将张某传唤到案,张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被告人张某捏造事实,伪造虚假证据并指使他人提起虚假诉讼,导致司法机关作出了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裁判,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伪造借条炮制虚假诉讼 女子妨害作证获刑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