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28宗矿权项目首次登陆上海联交所股份转让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0 23:40: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上海证券报12月8日讯记者日前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上海联交所近期已和内蒙古谈就了28宗探矿权的转让项目,且已有8宗达成了挂牌意向。据了解,这是内蒙古矿权项目首次进入产权交易市场,28宗也只是先期,如果项目成交效果好,后期还会有源源不断的矿权推出。

资料显示:首期挂牌的8个项目包括内蒙古境内的铅锌矿、铜多金属矿、金矿地质、钨矿地质等多个矿权转让及合作,探矿权均为自治区地勘系统所属院队持有。其中矿区面积最大的“内蒙古铅锌矿详查”为24.54平方公里,企业最终产品为铅精粉和锌精粉,年设计产量分别为1600吨、3200吨。项目转让参考价为5000万元。

据项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引入联交所的项目都是内蒙古央企二级单位转出的矿权,由于内蒙矿产资源储量大、品种丰富;因此内蒙古每年都有300到400宗的矿权交易。记者了解到,在进入联交所前,这些矿权往往以地下交易居多,随之也会有一定的信用与成交风险。此次借助市场化及透明度较高的联交所,项目方希望能规范交易,并面向更广大的投资人平台,进而实现项目的价值。

据悉,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发展逐步加快,矿产资源作为重要的优势特色资源,二级市场的交易也日益活跃;而丰富的矿产资源也为内蒙古自治区带来巨大的开发价值。统计显示:内蒙古现已发现各类矿床4100多处,种类达128种。煤、稀土、铬、锌、铅、铁、铜、银、钨等储量居全国前10位。

上海联交所市场部高级经理姜涛告诉记者,联交所将首先通过正常手续和合法文件证明矿权的合法性;由此投资人可以不再分心于矿权的真实性和安全性,而花更大的精力进行项目的价值分析。“若市场反应非常强烈,我们将加快办理挂牌的速度;也会根据交易效果,源源不断地推出类似的矿权项目。”姜涛表示。(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