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外商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2019-08-06 04:56: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公司负责人王俊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董事会报告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0万元。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6.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7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8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9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0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09年报中导致保留意见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保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审计报告说明段

  如*ST三联财务报表附注二之(二十二)和附注十二所述:

  1、2009年三联商社与三联集团及所属企业进行了对账工作,并与三联集团及所属企业签署了《债权、债务清理确认协议》,明确以200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采用汇总差额作为偿付的依据。但是,由于该协议无确定的互抵金额,且三联集团及所属企业并未确定对账结果和差异情况,协议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2、三联商社根据三联集团及所属企业目前存在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财务状况,在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应收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以独立法人为统计口径,对同一独立法人的债权债务相抵消)的相关债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并按2008年末的债权金额追溯调整了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坏账准备金额。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三联商社账面反映对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债权总额为53,109,005.31元(占资产总额的10.74%),债务总额35,262,849.79元(占债务总额的11.03%)。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向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出的往来询证函均未得到回复。由于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对三联商社与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债权、债务往来款项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