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法院审结离奇官司 欠钱不还得判刑

发布时间:2020-10-14 18:57:15


,1998年,在泸县做生意的施慧英、姚福军夫妻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舅妈邹开玉借款4万元。两人于两年后偿还了1.5万元,尚余2.5万元一直拒不偿还。2001年6月,。,于同年7月判决施夫妇两人偿还欠款及案件受理费用等共计2.8万元。判决生效后,两人一直拒不履行债务,并将在泸州市的一套住房卖了5万元后,携款离开泸州。

  去年12月,,同时获悉施、姚两人已于去年5月离婚,并约定共同债务由姚福军负责偿还,共同财产归施慧英所有。,两人不管因何原因离婚,但其约定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除非债权人同意该约定,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今年2月20日,,公诉

  经审理,,但鉴于羁押期间她已全部付清欠款和各项费用,确有悔罪表现。据此,,缓刑一年。姚福军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