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嫂护理婴儿呛奶几丧命 家政公司赔偿1.5万

发布时间:2019-08-08 03:24:15


  中新浙江网2月4日电 记者上午获悉,由于刚满月的婴儿在特级育儿嫂的护理下发生呛奶,并进而引发窒息、呼吸衰竭,差点丧命,医疗费、急救费等1021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并退还部分育儿嫂费用100元。

  据小孩的父亲刘先生称,2007年10月7日,他与北京爱宝宝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由该中心安排特级育儿嫂廉女士帮他照顾刚刚满月的一对双胞胎。廉女士上岗仅半天,一名婴儿就在她的喂养看护下发生吐奶,并引发呛奶继而引发呼吸衰竭,差点送命。事后,,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近7万元。

  刘先生认为,爱宝宝中心是对婴幼儿和孕产妇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特级育儿嫂却不能做到对宝宝精心呵护。孩子在廉女士喂奶后出现严重的呛奶和窒息,因此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爱宝宝中心和廉女士则认为,小孩本身患有先天性喉软骨软化病,而孩子的家人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廉女士,因此出现呛奶事件,廉女士不存在过错。

  案件审理中,。鉴定意见书认为,廉女士的护理行为、婴儿自身生理因素以及先天性喉软骨软化病与呛奶及窒息等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形成。

,廉女士在护理过程中确有过错,并导致了呛奶、窒息等损害后果。根据医院的新生儿记录,婴儿出生查体未见异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孩子的家人在事发前已经知晓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而廉女士作为爱宝宝中心指派的特级育儿嫂,孩子的家人有理由相信其是进行婴幼儿护理的专业人士,应当知晓护理婴儿的基本常识,并应当主动了解被护理婴儿是否具有特殊情况应予特别注意。

,,被告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廉女士系爱宝宝中心的工作人员,其护理行为系该中心指派的职务行为,因此应由爱宝宝中心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宣判后,爱宝宝劳务服务中心因不服该结果,已提出上诉。(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