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教授购物时撞成重伤 索赔遭商场恐吓

发布时间:2019-08-20 17:13:15


 因在佳亿天地时尚购物广场购物吃饭时撞到通道处的透明玻璃上受伤,、博士生导师田女士将商场投资方和经营管理者三家被告,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8.9万余元。上午,。一名证人出庭为田教授作证时称,曾因作证遭到商场的恐吓。
  老教授撞玻璃受伤

,去年6月27日,她与爱人一同到佳亿天地时尚购物广场(东大桥店)购买非洲工艺品。中午1点左右,他们来到四层快餐部吃饭。付账后,走在前面的田教授看到室外有一个通道,便径直走了过去,结果直接被反弹回来。事后她才知道是撞到了透明玻璃上,她的头部重重摔到冰冷的地板上。事后,120将她送到医院抢救,当时她大脑昏迷,意识不清醒并呕吐,经医院诊断为L4椎体压缩性骨折、骨碎片轻度向前突出。

  由于田教授年事已高,只能保守治疗,几个月的时间,她只能在家平躺,不能坐或站立。现在生活仍不能自理。田教授认为,商场在通道前竖立透明玻璃,却无任何警示标志,三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商场管理方否认有责任

  法庭上,商场的管理者北京佳亿天地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表示,公司在商场内所有涉及安全隐患的地方,包括玻璃、易滑倒的地面都设有提示性标志。田教授撞到玻璃上摔伤,应由其自己负责,商场并无故意或过失的责任。而另外两家被告,北京富星安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佳艺经典服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均表示,他们并不是佳艺的投资方和管理者,与本案并无关联。

  一名证人称曾遭商场恐吓

  上午,称目睹田教授撞到玻璃上的王小姐出庭作证说:“玻璃是透明的什么都没有,在此之前这个地儿有很多人都差点撞上,也确实撞过两个人。”王小姐证实,玻璃上并未贴有任何警示标志。

  佳艺天地商务公司的代理人问王小姐:“上次开庭时您是不是提到曾向商场买过电,商场欠您电费押金的事。”“我没有啊,是你们在打电话恐吓我的时候提到的。”王小姐语气中带着愤怒。她告诉法官,上次开庭后,她曾接到佳艺一位唐(音)总的电话,恐吓她不要来作证,让她把已经出证的内容撤走。“电话里他问我有没有孩子,有没有家属,还说不会放过我们的。”此外,当天在快餐厅就餐的一位客人也证实玻璃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或字条。

  随后佳艺天地商务公司工程部主管曹先生应公司要求出庭作证称,餐厅的装修是由商场负责的,当时玻璃上贴有一张A4纸打印的提示。对于王小姐的证言,佳艺天地商务公司的代理人认为,王小姐是快餐的经营者,事后很怕承担责任。她的证言具有证据瑕疵。

  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