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司机不了解“快速理赔”

发布时间:2019-12-01 18:12:15


  11月6日,随着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正式挂牌,按照《银川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市启动了快处快赔机制。经统计,截至11月17日,共受理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00余起。记者了解到,在快处快赔机制运行期间,一些驾驶员已感受到了“快速理赔”的方便,但也有不少驾驶员对相关内容还不了解。

  “快速理赔”省时省事

  昨日,记者在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遇到了正在办理“快速理赔”的司机陈师傅。陈师傅告诉记者,他在银古路等红灯时发生追尾事故,向投保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告诉他,可以到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他只花了十几分钟就办理了理赔。陈师傅说:“以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需要等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认定,再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程序繁琐,耽误时间不说,还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据悉,目前,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设置了太平洋、人保、平安、安邦、大地5家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服务窗口,为前来进行理赔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现场服务。自11月6日《办法》施行以来,截至11月17日,该服务中心共受理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00余起,平均每天受理约30—40起。

  据银川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主任白桦介绍,“快速理赔”不仅方便了事故当事人,还减少了交通事故处理环节,以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另外,也减轻了交警的工作强度,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还减轻了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强度,降低了勘查现场的成本费用。

  多数司机不了解“快速理赔”

  按照《办法》规定,每天6时至20时之间,机动车与机动车在我市辖区的道路(不含绕城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取证,并填写《银川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到当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办理快速理赔手续。但记者观察到,仍有不少司机不了解“快速理赔”,在发生轻微碰撞后,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到来,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

  据了解,《办法》施行以前,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由交警、保险公司去现场勘查认定责任事故之后才可以撤离现场。但根据《办法》规定,发生事故造成每车2000元以下轻微车物损失、机动车可以继续驾驶、基本事实清楚、责任没有争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当一旦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条件允许可采用摄像、拍照等方式保存事故损失证据并填写《银川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并于24小时内共同到约定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相关手续。

  只有在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的;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一方逃逸的;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车辆无号牌的;无驾驶证驾车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情况下,才需要当事人保护现场,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交通警察和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处理。

  如何“快速理赔”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办理“快速理赔”时还需注意哪些事项?

  白桦介绍,在办理“快速理赔”时,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后,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记录书》。根据保险理赔规定,到“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时,应按要求提供齐全的理赔材料,使事故当事人及时顺利获得保险赔款。

  另外,为了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最好在车内携带《记录书》。如果双方都未携带《记录书》,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交强险保单号、保险期限、碰撞部位、事故责任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对文字材料共同核对并签名后,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