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雷同该由谁来解决?

发布时间:2019-08-25 01:44:15


  全国身份证号码重复至少涉及100万人,这是媒体最近披露的信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当初设计身份证制度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我国的人口基数,身份证号码信息量不足,同一个行政区内,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并且性别相同的人,身份证号码完全相同。在全国身份证信息联网的背景下,这些身份证号码相同的信息,给身份证的持有者带来了诸多不便。他们要想更改身份证信息,必须额外付出代价。

  人们感到困惑的是,该如何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要求国家承担身份证号码更换所造成的损失。我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国家的法律一样,都明确规定违法赔偿的原则。除非能够证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存在违法行为,否则,居民不能申请国家赔偿。换句话说,如果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居民就不能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不应当为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立法缺陷给居民带来损失,按理应当由国家承担。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公民不应因遵守国家的法律而承担责任。国家有必要针对身份证号码相同的群体作出专门的规定,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之所以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在这个问题中蕴含着许多现代法治理念。现代法律是契约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仅规范普通居民,同时也约束立法机关。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务必要慎之又慎,绝对不能因为自己工作的失误而给公民带来麻烦。在西方国家,有所谓“恶法非法”的观点,认为法律不能体现正义原则,那么就可以不必遵守。但这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法治观念,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无法实施。

  法律是否存在问题,不能由法律的遵守者说了算,而应当通过特别的立法程序重新作出判断。假如立法机关认为自己制定的法律存在缺陷,那么,就应该通过立法的程序重新修改规则,以克服法律规范存在的缺陷。而非将问题推给普通居民,由他们来承担责任。当年美国总统里根就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法案,要求美国国会定期审查自己制定的法律,以避免国会制定的法律缺乏效率,。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由于所谓的“政党分歧”,这个法案最终被否决。

  我认为,身份证号码雷同是个“小概率”事件,但仍需要认真对待。最好的办法是,立法机关尽快修改居民身份证法,或者制定居民身份证法的实施细则,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如果公民使用合法取得的身份证出现麻烦,那么,公安机关有义务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并且承担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