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的取证方式及途径

发布时间:2019-08-28 04:16:15


  对于很多的人来说婚内出轨无意识对于自己的爱情的击碎性的挑战和打击,但是对于这个挑战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选择直面迎接。有很多人都是采用一种很与会的办法或者甚至就直接打算妥协等等。那么婚内出轨的取证方式及途径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婚内出轨的取证方式及途径及其相关问题。

  一、婚内出轨的取证方式及途径:

  首先,,。婚姻法》第十七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那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拘役

  有配偶而重婚比较容易理解,简单解释一下:“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当然,相婚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

  三、破坏军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破坏军婚罪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这里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只要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即可构成破坏军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出轨不仅仅涉及到道德,它是违反婚姻法的。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违法就要承担其后果,出轨者违反婚姻法,离婚分财产时就会少分,这就是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关于婚内出轨的取证方式及途径及其相关问题,事实上,男人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