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伤职工转院治疗程序

发布时间:2020-02-03 05:09:15


事项名称:工伤职工转院治疗
管辖范围: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的工伤职工
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邢台市工伤保障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因工伤住院需转院职工
申报材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
办理程序:领取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工伤保险科批准
办理权限:工伤保险处
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承办部门:邢台市工伤保险处
经办地址:邢台市劳动保障中心四楼(中兴东大街115号)电话:3690261
附 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