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工伤单位主体

发布时间:2021-05-31 11:54:15


  如何确认工伤单位主体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当首先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

  1.法人是主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人在工伤性质认定活动中是被认定一方的法定主体。它包括:企业法人、国家机关、事业法人等。,对法人主体应区别以下情形:

  (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主体;

  (2)法人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引发的工伤,以法人为主体;

  (3)企业法人合并的,以合并后的法人为主体;

  (4)企业法人未经清算被撤销后发生的工伤,有清算组织的,以清算组为主体,否则,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为主体。

  2.个体工商户、雇主是主体。

  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伤、残、亡,在进行性质认定时,个体工商户、雇主应作为被认定的主体方。

  3.具有独立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组织是主体。

  对于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用人过程中发生的工伤,组织一方应成为被认定的主体一方。这些组织应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的用人单位(非法人,如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应当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