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的专家是怎样选择的?

发布时间:2019-08-23 01:33:15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由专门的医疗卫生方面的专家组成。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经过专家的综合会诊、签署鉴定意见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能据此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根据规定,列人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

随机抽取,主要是防止申请人或者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前与医疗专家沟通,从而造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不公正。规定专家组由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能力鉴定对工伤职工非常重要,也涉及到有关当事人的重大利益,因此需要多位专家进行鉴定。同时,对于鉴定的意见,专家之间可能存在分歧,为避免双方人数相等,就设定了奇数。因此当双方意见相持不下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专家的意见确定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