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1-06 22:23:15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想获得赔偿,就需要做工伤认定。那么2018年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有什么难点?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年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的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认定的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难点

  1、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关系不明确,先要经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还要经仲裁、诉讼程序索要工伤赔偿。

  2、认定耗时长程序复杂。证明自身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首要条件,若是连劳动关系都无法证明,工伤认定将无法进行,“这个问题在非法用工市场普遍存在,由于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要想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并不是件易事

  3、法律意识薄弱。许多农民工来自农村,法律知识欠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或与用人单位私了;或一拖再拖,延误了工伤认定时机;或为了保住工作,忍气吞声。结果是便宜了企业主,害苦了自己。

  4、企业无德。企业对工伤事故处理缺乏人情味也是主要原因。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8年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的有关内容,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不要延误了工伤认定的时机,使自己不能获得赔偿。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