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9-08-17 07:28:15


  商品房的购买不仅需要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也需要土地使用证,那么在实践生活中,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办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增强理解。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办理

  1:个人要求开发商直接去国土部门办理国土证、

  2:自己直接去找国土局带上该房的产权证复印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发票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找办理国土证窗口接待员抄空号办理国土证,15个工作日即可办好,不需要开发商提供文件、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法律内容,作为商品房的购房人,要全面的关注商品房的相关权利证件是否具备,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