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9-08-26 05:49:15


</script>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利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的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加害人不法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在有些情况下,并不一定会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但却使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的伤害,这时法律就要求加害人须给付受害人以相当的财产补偿,以慰籍其精神,促使其恢复身心健康。由此可见,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并不以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为前提,而是一项对受害人的精神利益损失给予物质救济的民事法律制度。但是如果对人身权的侵害情节显著轻微,后果也不太严重的,一般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而是通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慰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