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案件的医疗费用纠纷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08 01:08:15


  过错人给我女儿造成两颗门牙伤害,经第一家医院第一次治疗后,我发现治疗水平有问题,在没有办理转院手续的情况下,到第二家医院治疗,过错人原先答应承担全部治疗费用,但出现这种情况后,过错人认为因治疗错误产生的多余费用应由医生或由我承担。请问应该怎样区分责任?

  律师解答:

  你们可能区分不了责任了,不行就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它意味着对国家意志及法律权威的接受与服从。显然,以诉讼这种强制性、权威性的手段实施“公力救济”,一方面是由于私力救济的力所不及,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因为社会冲突的适当解决不仅关系个体权益,而且关系统治秩序和社会系统的整体利益,因此必须由社会控制系统或国家介入,以社会控制系统或国家强制力进行处置。公共权力的使用以及对诉讼结果的确认,往往使诉讼成为一种合法的、最有效的、从而也是最终的冲突解决手段。诉讼的功能不仅限于对过去发生之历史事实的发现,而更要通过诉讼的过程建立起过错与责任、犯罪与刑罚之间的联系,从而向公民传递一种应当如何行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