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 工伤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9-08-17 07:03:15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胶东在线消息 9月5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一人在公司上班没几天,就被机器划伤,当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缴纳了医疗费。该劳动者到工伤认定部门去做工伤认定,说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先确认劳动合同关系。但现在没有劳动合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出面,请问: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都有哪些?此人如何才能证明劳动合同关系?此人都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包括构成伤残与不构成伤残)?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解答:

  何xx律师: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应先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该两份鉴定结论出来后可先向用工单位针对工伤待遇进行协商,若用工单位不给予,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向劳动仲裁申诉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可提供招工表、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工作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物品等。如果经认定属于工伤,应享受医疗费、工伤津贴,如果被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伤残等级应享受伤残补助金,如果想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再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张xx律师:第一,一人在公司上班,在上班期间被机器划伤,这本身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管理部门应当直接认定,没有必要到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第二,只要有工作证、考勤表、工作服、划名册、以及工友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就可以认定是劳动关系。第三,你有权要求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等。

  隋xx律师: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应有你在单位上班的证明材料,比如考勤表、单位安排到班组的安排单或者其他工友的证明以及上岗证等,均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申请工伤主要要证明是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证明资料,劳动人事保障局工伤认定表如果单位盖章,也可认定工伤。如果认定不了工伤,有人证明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过程中受伤或者是被机器划伤,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误工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工伤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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