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07-25 14:32:15


  我公司职员小雪,2003年5月3日晚在公司加班期间被其主管黄强奸。事发后,小雪精神上遭受很大的打击。,小雪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黄某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我们非常困惑:媒体上常常有明星因为有人骂了几句就索赔几万几十万的,现小雪精神损害这么大,?

  小雪所遭遇的其实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问题。《刑法》第31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至于如何获得赔偿,《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规定: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这种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告人所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上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又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两种责任性质不同,因而,在实体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在程序上除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还要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特殊规定。从《刑法》第31条规定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物质损失”我们可以看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范围包括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损失。财产损失是指财物因犯罪行为损坏、灭失而造成的损失。财产损失分为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是指已经存在的财产损失;间接的财产损失是指未来必然能得到的财产损失。

  人身伤亡损失是指因人身伤亡而引起的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者补偿费、丧葬费、实际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因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引起的精神损失不列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