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责任纠纷的法院管辖

发布时间:2019-08-22 19:26:15


  核心内容:处理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23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23条的规定。

  1、《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二十三条 香港驻军人员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侵害香港居民、香港驻军以外的其他人的民事权利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香港驻军人员非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管辖;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2、《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第二十三条 澳门驻军人员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侵害澳门居民、澳门驻军以外的其他人的民事权利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澳门驻军人员非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