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利 申 请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发布时间:2019-08-08 13:14:1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上海浦东良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专利,特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 为甲方代理人.
二,委托事宜:
申请类别: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①发明人姓名:
②第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地 址: 邮编:
③第二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地 址: 邮编:
三,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办理好专利申请,在发明专利公开公告前不得泄密.
四,甲方应根据专利法要求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配合乙方做好申请工作,因甲方技术交底材料公开不充分造成的专利申请未能获权,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请专利,如有共同申请人,应将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专利事宜的协议书副本提交乙方.今后如果发生申请权属纠纷由申请人自身负责.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姓名 ,详细的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或通讯电话及时向甲方传达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包括申请受理,授权通知,专利证书等).
八,根据乙方的收费办法,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咨询,服务等费用为人民币
元.对于发明专利需缴纳实审代理费,人民币 元.上述费用需在委托时或完成申请文件时缴纳,最迟需在乙方递交专利申请后一周内结清,逾期不结清,本代理委托合同即为终止.对于专利授权后的监视年费和代缴年费的手续费另收.
九,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本委托代理合同到获得专利证书自然终止.如专利申请未通过审查,本委托代理合同到收到专利局的视撤或驳回通知书自然终止.
甲方: (盖章) 乙方:上海浦东良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