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购车合同 骗车抵押

发布时间:2019-08-05 14:42:15


  核心提示:朱某缺钱用皮卡车做抵押借款,何某作为担保人,把朱某的借款还清后取得车的购车合同,后皮卡车被盗。原来翟某把车子租给朱某,擅自开走皮卡车,却年审时候成为盗抢车辆。最后朱某承认伪造购车合同来骗抵押。

  同是川H38XXX的皮卡车,今年9月份,,被盗窃了;11月28日,遂宁市人翟某却在广元市公安部门年审车辆,称是自己的车,怎么成了被盗抢车辆?这辆车到底是谁的?

  今年10月,,今年9月自己朋友朱某(男,30岁,广元市元坝区人)因生意缺钱,便到另一朋友高某处,用川H38XXX的皮卡车做抵押借款5万元,何某作为担保人。为确保安全,朱某还向高何二人出具了车辆购买合同,并将合同也押在了高某处。但还款期限过去一周多,朱某没有还款、也销声匿迹。何某作为担保人,只好用自己的5万元钱归还了高某,高某将车和购车合同给了何某。但何某将车停放在县城某地时,却不翼而飞。,自己川H38XXX的皮卡车被盗。接报后,东河派出所立案侦查,将此车列为被盗抢车辆。

  今年9月份,遂宁人翟某到广元地区做生意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某,朱某因要外出办事,以每天200元价格租用了翟某的川H38XXX皮卡车,说使用一周,但归还时间过去了几天,朱某没有还车,翟某也怎么都联系不上朱某。翟某便于10月初赶到旺苍,经多番查找,在县城某处找到了自己的川H38XXX皮卡车,多次联系朱某未果,翟某便用自己的备用钥匙将车开回了遂宁。11月底车辆年审时间到了,翟某便开车到广元市车管部门年审,却被告知此车系被盗抢车辆。

  翟某有此车购车合同、行驶证等手续,但何某同样也有此车的买卖合同,两份合同其中一定有真假。为查实情况,民警进行了大量走访调查工作。后经查实,朱某交给高何二人的合同系伪造。

  但此事真相如何?关键在朱某。但朱某身在何处?旺苍警方将排查、走访等传统方法和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多措并举,布下了天罗地网追寻朱某身影。

  12月7日,旺苍警方获知了朱某在广元市区某旅店住宿的信息后立即前往,在广元市局巡特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一举将朱某抓获归案。经审查,朱某将自己骗车抵押、借钱潜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朱某做生意多年,今年生意不景气,欠了不少钱。9月份认识翟某后,朱某觉得翟某爱钱如命,便以外出办事为由,以每天200元的租金租用了翟某的川H38XXX的皮卡车,后伪造了车辆买卖合同,并联系朋友何某,在高某处将车抵押借了5万元后逃之夭夭,准备再外出另谋出路。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原标题:真假合同购同车 原是骗车抵押蒙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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