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1-07 16:07:15


  公司想要设立分公司的时候,是需要一定的材料的,因为需要到有关的部门去进行登记,并且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还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因此在设立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很多的,大家也一定有所疑惑,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设立分公司程序

  1、持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核名后,。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

  三、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以上就是小编为整理的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有哪些有关知识,相信大家在阅读之后,一定会有自己的见解,公司在设立分公司的时候,因为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因此是需要准备资料的,这样会更加的快捷。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