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注册要求
发布时间:2019-08-18 22:27:15
大家都知道,给公司起名是非常关键的一步。一个好名字可以帮助公司迅速确立知名度,如果名字取得不好,可能会使公司默默无闻。创业者在为公司起名需要下很多的功夫。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了关于公司名称注册要求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
第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第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第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第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公司名称注册有哪些规定?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二,,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安泰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安泰新世纪”为字号;“信息技术”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总的来说,公司起名字除了要遵从个人喜好以外,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名称注册要求的相关知识,大家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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