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合同书

发布时间:2019-08-27 13:01:15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第一条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经企业方与职工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发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1、在上年度企业人均工资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调整为____%

  2、工资调整办法:____

  3、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和技发标准:____。

  4、企业最低工资标准:____。

  5、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____日支付全体职工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7、职工在病假、事假及工伤医疗期间内的工资待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支付办法为:____。

  8、奖金的分配形式:____。

  9、生活性津贴的分配形式:____。

  10、生活性补贴的分配形式:____。

  11、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

  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1、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集体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

  2、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3、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职工实际工资收入。

  第四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合同双方发生重大分歧,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由集体合同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监督小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向企业和工会联系会议汇报。联系会议有权针对问题适时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