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辆未过户肇事谁来赔损失?

发布时间:2020-07-30 04:44:15


问:时下,有车族越来越多。如果从他人处买车后,还没过户就发生肇事,这时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答:付款购车从事运输和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造成车辆肇事后的赔偿责任问题,有着明确的解释:出卖方和原车主因车辆已经交付,不承担责任。此外,将车辆出租或者借给他人,或者被承包期间发生肇事涉及赔偿,要由承租人、借用人、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车辆被质押、被送修理期间、被盗窃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责任。

周某曾是个修车工。一次,周某从他人手中花2000元买了一辆快要报废的轿车。经周某一摆弄,车能开了。2003年9月的一天,该车在郊区一公路上肇事,将过路的孙某撞伤,肇事车被扔在半路,肇事者逃逸。经查实,交警部门找到该车最后买主———周某。此时,周某说,他已经将车以翻番的价格卖给一外地人,而且他不知道外地人的名字。但因周某卖车时没有过户,又找不到周某所说的买主。,周某赔偿孙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8万余元。

审判长王卉:虽然法律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车辆肇事,原车主不承担责任。但本案车主周某却吃了大亏。因为他没有将车辆过户,又联系不到肇事者,无法证明肇事时该车已经交付买主,只好由他来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就此提醒大家,卖车后还是将车过户好,否则容易生麻烦,这样也有利于车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