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配送站不营业揽件可免工商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2019-08-08 01:15:15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含快递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提升发展水平、完善网络布局、培育物流市场、提供通行便利、加强用地保障、加快人才培引、强化资金保障7个方面,提出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含快递业)发展的措施。

  为鼓励物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若干措施》提出,对物流企业更新应用自动化设备、货物搬运设备和运输装备、冷链物流装备、全程温度监控设备,以及购置新能源汽车、应用轻量化车厢、企业自用充电桩等绿色物流装备,购置X光机等安全检查设备,实现仓储体系、配送系统智能化、自动化、安全化、节能降耗的,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在推进物流枢纽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发展货运枢纽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口岸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和快递园区。2018年前利用自贸区优势,至少建设1个跨境(对台)电商快递园区。2020年前至少建设一个与产业布局和消费需求相适应、有特色和前瞻性的低温物流园区。

  加快终端网点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推行“一址多照”“一照两址”等住所登记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意见》提出,物流企业城市配送站点,不对外营业、不揽件的,可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原标题:福州:快递配送站不营业揽件可免工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