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寄物品管理新规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0-02-27 06:39:15


  记者从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到,国家邮政局、、,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该《规定》将指导目录从原有的14项增加到“18+1”项,象牙、虎骨、伪造的公章、假证件等都禁止寄递。

  《规定》对2007版禁寄物品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将指导目录从原有的14项增加到“18+1(18类物品及其他)”项,载明物品从58种增加到188种,并将《危险化学品目录》等法律、行政法规、。

  法晚记者获悉,在新增的项目中,非法伪造的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和氧化剂、固体易燃物等都被列入其中。

  《规定》首次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概念内涵,、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法律、,对禁寄物品涵盖范围作出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寄递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寄递企业在其营业场所广泛宣传告知《规定》内容及相关指导目录;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对于寄递用户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定》明确,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原标题:禁寄物品管理新规发布,禁寄品类增加到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