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签署主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5 20:58:15


  信托合同签署主体有哪些呢?想必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小编带来信托合同签署主体有哪些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信托合同签署主体有哪些

  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信托法律关系诉讼的当事人,即信托法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信托法律关系包括如下三个主体:

  1、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通过信托行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并委托其为自己或者自己所指定的其他人的而进行管理或处分的人。

  通过实施信托行为将有关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以设立信托关系,意味着对财产的处理。这就要求委托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委托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所有权。因为信托的成立要有财产的转移,这就要求信托人必须对信托财产享有所有权,否则这一转移便无合法根据。(2)委托人未陷于破产。因为破产法一般都规定,破产人对于应当用于清偿债务的自己财产丧失处理权。

  2、受托人

  受托人是指因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对信托财产负有为他人利益进行管理或处分职责的人。依各国信托法的惯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均可以成为受托人。在大多数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受托人,在英国和英联邦国家中,国家在一般情况下也担任受托人。受托人可为一人,也可为多人。

  受托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受托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②受托人未陷于破产。

  3、受益人

  受益人是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不从事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因此受益人无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论自然人或法人,只要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就可以作为受益人。胎儿也可以作为受益人,但出生时存活为条件。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受托人原则上不得作为受益人,以防止其滥用受托人的权利,但是各国信托法也允许受托人成为多数受益人中的一个。

  二、信托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7、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8、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9、信托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10、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11、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12、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

  13、信托事务的报告;

  14、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5、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16、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三、信托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信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有关于信托合同签署主体有哪些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信托合同签署主体有哪些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