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裁员补偿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06 16:55:15


  我们都知道,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现在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都来到了中国进行投资建设。同时,我们国家的很多人就都去了外企进行工作。但是既然有人去外企工作,那么就会有人被裁员。那么外企裁员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外企裁员补偿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企裁员补偿标准规定

  辞退劳动者补偿,不因外企内企不同。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劳动者。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根据 法律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辞退员工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一)并非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均需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辞退补偿金即可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外企裁员补偿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在一些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被外企裁员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的过失,那么就不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