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网店商标侵权 淘宝网免责

发布时间:2019-08-03 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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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昨日,小编从江西省省高院了解到首例涉及淘宝网的售假侵权案判决以“绣兰阁”网店停止使用“流行美”文字,赔偿流行美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淘宝网不承担责任。对于此例案件的详细内容,请看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报道。

  7月18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原告广州流行美时尚商业侵权行为,故认定魏珍君在其经营的“绣兰阁”网店使用与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流行美”字样的行为侵害流行美公司商标权

,商品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淘宝网为交易平台提供者,对魏珍君在淘宝网上注册及销售商品未收取任何费用,亦未介入魏珍君与他人的交易过程,因此并无共同侵权故意,不构成共同侵权。流行美公司投诉后,淘宝网删除了相关产品链接,提供了魏珍君的身份信息,,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因此,要求淘宝网承担连带责任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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