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歇业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

发布时间:2019-08-18 15:20:15


  【论 文 目 录】

  一、关于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确定问题的法律分析

  (一)企业歇业后诉讼主体的确定

  (二)企业被撤销后诉讼主体的确定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的确定

  (四)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主体的确定

  二、关于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关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法律分析

  (一)企业的民事责任

  1、企业法人作为债务人时的民事责任

  2、非法人企业作为债务人时的民事责任

  (二)企业的清算主体的民事责任

  1、清算责任

  2、赔偿责任

  3、清偿责任

  4、补偿责任

  三、债权人处理债务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与民事责任问题的法律对策

  (一)准确确定诉讼主体

  (二)正确提出诉讼请求

  (三)做好诉讼的其他工作

  四、关于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与民事责任问题的立法建议

  【内 容 提 要】

  企业歇业、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当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在注销登记完成前,债务企业及其清算主体可以作为诉讼主体起诉应诉,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起诉债务企业的清算主体或者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企业歇业、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工作,在企业没有清算组织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是企业的清算主体。不同性质的企业,其清算主体也不尽相同。债务企业的清算主体的民事责任主要有四种:一是清算责任,二是赔偿责任,三是清偿责任,四是补偿责任。债权人在工作中遇到债务企业歇业、被撤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企业清算完成并注销登记之前抓紧时间,首先利用非诉讼的手段主张权利,在该手段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诉讼手段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笔者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诉讼主体与民事责任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本论文写作时间定为三个月,二00五年三月查找资料整理出论点,二00五年四月完成初稿,二00五年五月修改完善初稿并定稿。

  试论企业歇业、被撤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与民事责任

  在债务人(主要是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主张和实现债权,是债权人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一些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不知如何主张债权,或者因主张债权不适当造成实际效果不佳,有的债权人甚至放弃了对债务人及其清算主体的追索。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极不健全的情况下,分析和研究企业歇业、被撤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与民事责任,对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确定问题的法律分析

  企业在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一)企业歇业后诉讼主体的确定。

  企业歇业,是指该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持续不开展营业活动。企业歇业的决定一般是由该企业依企业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自己作出,有时企业并不作出歇业决定但因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而停止营业。我国法律对企业在多长时间内停止营业构成歇业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满一年的,视同歇业”。根据这一规定,笔者将企业法人歇业的时间要件界定为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满一年。企业作出不再营业的歇业决定并经法定程序获得批准的,不受上述时间要件的约束。

  企业歇业的法律后果是:企业在经过清算后终止,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清算由法定清算主体负责,资不抵债的,应当按照企业破产程序进行清算和财产分配。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在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在企业清算完毕且没有完成注销登记之前,企业法律资格仍然存续,可以在清算范围内开展活动,可以以企业的名义起诉和应诉。此时的企业在清算范围内与原企业仍为同一企业,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处于歇业状态的债务企业主张权利,该歇业企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企业实际已经歇业,有的歇业企业已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有的没有被注销登记或者没有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企业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基本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经过清算。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债权人也放弃了对该债务企业的追索。笔者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条“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起诉歇业企业的清算主体。

  综上所述,在企业歇业时,债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起诉歇业企业,也可起诉歇业企业的清算主体。如果企业歇业成立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可以清算组织为诉讼主体;如果企业歇业后完成注销登记,但未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主体为诉讼主体;如果企业歇业后既未办理注销登记,又未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歇业企业及其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