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发布时间:2020-07-28 07:45:15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出台了《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总共八条,明确了实训基地的职能与申报条件、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省专利代理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平台,将有效助推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和《江西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加快我省专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面提高专利代理人服务能力和实践水平,助推我省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3月23日

  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专利代理人及后备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我省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据《江西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和《江西省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训基地是指由省知识产权局认定,接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承担专利代理人实习培训和后备人才实践培训的工作机构,是全省专利代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申报江西省专利代理人才实训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省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

  (二)机构从业人员遵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颁布的《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指南》以及《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至少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专职专利代理人;

  (四)近两年无投诉和惩戒;

  (五)综合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经济效益好,知识产权服务范围广或者有突出的行业特色,执业代理人经验丰富,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