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权激励重在规范

发布时间:2019-08-19 20:56:15


股权激励是中小企业创业初期经常采用的策略,虽此前有联想、四通为代表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在股权激励上的成功尝试,但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的股权激励还处于原始阶段,即使是高科技企业集中的中国“硅谷”中关村科技园区,两万余家企业中有正式股权激励安排的尚不足5%。

  2009年3月,,其中有14家国有单位作为第一批试点企业。对于股权激励在我国企业中的现状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典型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股权激励研究、推广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邱清荣律师

  被误读的股权激励

  2008年,中关村东方华盛科技有限公司准备在中关村三板挂牌。该公司只有三个股东,考虑到挂牌上市后股份会有较大增值,公司CEO罗平认为这是一个为大家谋福利鼓舞士气的好机会,于是在改制过程中突击吸收近40位员工入股,其中入股最少的只有3000多元,占公司股本总额万分之一。

  公司刚刚在中关村三板挂牌,便有个别小股东以急需用钱为由要求企业主收购自己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后一年内,发起人不得转让股份。这些员工都是在改制过程中入股的,因此都是发起人,所以无法立即转让股份。企业主被逼无奈,只得先把自己的钱借给员工。现在罗平担心的是,企业在股权结构方面留下的一些隐患,有可能形成未来转入创业板的阻碍。

  “这家企业错把股权激励当成了员工福利,利益均沾,鼓励大家入股,而个别员工对股权激励缺乏认识,只图眼前利益不愿与公司长期发展。”邱清荣认为,股权激励属于长期激励的一种形式,直接目的是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构建一个充满活力、忠诚、团结奋进的核心团队,终极目的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创造优秀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显然股权激励的目的并不是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

  当然也有很多中小企业则恰好相反,对股权激励的价值认识不足,迟迟不肯引入股权激励机制,最终导致团队核心人才流失。

  激励方案不规范影响上市

  “多数企业搞股权激励,都有未来上市的目标。但是,上市标准非常严格,如果股权激励方案不规范,势必会影响企业上市。在我们接触的大量案例中经常出现两种情况——隐名持股和虚拟持股。”邱清荣介绍说。

  隐名持股是指投资人向公司投入资本但以其他人名义登记为股东的行为。我国采用的实名登记制,对于隐名股东一般认为是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不承认其股东身份。公司存在隐名股东,,这样的企业是不会被批准上市的。

  虚拟持股是指投资人向公司投入资金,公司向投资人签发股权证明但不进行工商登记的行为。由于未经过工商登记,投资人与企业之间可能是股权关系也可能是债权关系,一旦投资人与企业或股东发生分歧,纠纷随之而起,这一定会成为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严重障碍。

  “企业存在隐名股东、虚拟持股情况,常常会造成投资人数众多,投资数额巨大的情形,这样就有可能导向非法集资,企业主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邱清荣认为企业如果避免发生法律纠纷和承担法律责任,股权激励方案一定要合法规范。

  细化获得股权的限制条件

  光华迅达是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注册的一家高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建筑设计及施工。姜华是该公司总经理。姜华大学毕业后做了几年技术工作,在2002年创建了光华迅达,经过几年艰苦的努力,公司有了一定的规模,在2006年分别向公司技术总监张潘、销售总监金易各自赠与及低价转让了18%的股权。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但该公司却一直经营稳健,并以年销售额增长35%的速度发展,风投已开始和姜华接洽,希望向该企业投资并帮助该企业三年后争取在创业板登陆。对于光华迅达的良好发展,姜华认为股权激励起了很大作用。

  邱清荣总结了该企业成功实施股权激励的一些经验后认为,首先引入股权激励可以在战略高度上给予人才足够的重视;其次,是精选激励对象。像技术总监张潘、销售总监金易都已在光华迅达公司工作3年以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大家朝夕相处,彼此非常了解,对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非常认同,因此选择这样的人才进行股权激励是非常适合。

  接下来就是精心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是重要环节。在方案中,姜华约定分三年时间,每年分别向张潘和金易赠送3%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3%股权。作为附加条件,张潘每年必须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开发任务,金易每年必须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并约定了完不成任务、严重失职等情况下的股权处理意见。对于前述考核指标,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书面考核办法。

  此后的几年时间,姜华、张潘和金易都履行了《股权激励合同》,姜华在张潘、金易完成考核指标后如约兑现股权。姜华也能够充分保障张潘、金易行使股东权利,例如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获得年度分红,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投票等。由于团队的稳定和团结,终于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获得风投的投资,在创业板上市也列入日程。

  中小企业股权激励误区

  ■把股权激励当做为员工谋福利

  很多中小企业主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存在理解上的偏差,这给股权激励的实施带来很大阻碍。

  ■股权激励成为内部集资的幌子

  股权激励是长期激励,对于被激励对象而言具有收益不确定性的特点,如果企业主不诚信,员工就不会相信企业主真的在搞股权激励,不但不能激励,反而适得其反。

  ■为了留住人才而盲目股权激励

  在股权激励的实际操作中最难的一项工作要数选定股权激励对象,很多股权激励失败案例就源于错误的选择了对象。

  ■股权激励与绩效考核无关

  股权激励并不是使员工获得股权就了事,它是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体系。获得股权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激励对象不断完成绩效指标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相应数量的股权。

  ■股权激励方案不规范影响企业上市

  上市标准非常严格,如果股权激励方案不规范,势必会影响企业上市。在我们接触的大量案例中经常出现两种情况:隐名持股和虚拟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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