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请提供企业品牌建设资料建立宁夏出口品牌基础档案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7 00:06:15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文件宁商(贸)发[2007]305号
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商务局,全区各进出口企业:  为全面掌握宁夏自治区进出口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和品牌产品出口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宁夏自治区出口品牌培育和推广工作,宁夏商务厅决定建立宁夏出口品牌基础档案库。档案库将通过调查摸底,对宁夏自治区出口企业品牌建设规划、境内境外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各种国际认证等相关品牌建设资料进行全面了解,初步建立起宁夏自治区出口品牌建设动态管理档案。  通过建立宁夏出口品牌档案库,全面掌握宁夏自治区企业品牌建设情况,并根据各企业品牌建设状况,按照企业产品的不同产业和不同行业,形成梯级推进出口名牌的培育推广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和确定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出口品牌,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定期开展“宁夏出口名牌”评选活动,并以次为依据,备选上报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名单。同时,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列为重点培育对象的出口品牌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品牌培育和推进的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品牌培养和推广的层次。  为了推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企业基础信息收集将通过网络连接完成,企业通过宁夏商务厅网站查找《宁夏出口品牌基础信息登记表》(以后简称登记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qin@nxdofcom.cn填报发送截止日期2007年7月20日。  二、企业填报《登记表》的基础信息资料以2006年底为时限,以后每年复核一次。所填报的资料一定要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经审核认定后将取消品牌评定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五市商务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认真组织并督促本地区企业积极填报的同时,也要建立本地区出口品牌档案。要加强同各地工商、质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出口品牌建设情况,积极寻求各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出口品牌培育和推广工作。  四、宁夏出口品牌基础档案库建立以后,商务厅将在宁夏商务网站开设出口品牌建设专栏,随时通报全区出口品牌建设信息,交流品牌建设经验,希望五市商务局和各出口企业积极参与。  联系人:宁夏商务厅外贸处 李庆  联系电话:0951-5043032
附件:《宁夏出口品牌基础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