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董事盯上优尼科 董事会漠视股东利益

发布时间:2020-05-27 15:43:15


  “优尼科董事会不应漠视股东利益。”这次说这句话的,不是中海油董事长傅成玉,而是代表三名小股东控告优尼科董事会失职的美国律师jeffwesterman。
,来自美国milbergweiss律师行的律师jeffwesterman成为此案的牵头律师。而加州正是优尼科总部所在地。
,已通过两项对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有所偏见的决议,但对于优尼科的股东,也就是优尼科真正的主人来说,更具吸引力的或许还是真金白银。
  “为股东争取最大利益”
  jeffwesterman于7月5日以电邮方式回答本报采访时指出,刚有第三名小股东加入诉讼,他会在本周内把三人的申诉组合成一份诉讼状。
  “法官将于7月13日与我们会面,然后再决定审讯日期。要约的行动作出审讯,我们预期此案进展会很快,审讯很可能会在8月10日优尼科举行股东大会之前进行。”westerman说。
  美国著名的“失职董事猎人”westerman表示:“我们的立场是董事会有责任令股东得到最大利益,我们对董事会推荐雪佛龙的收购要约十分关注,因为优尼科目前的股价价值,高于雪佛龙提出的收购价,而中海油的出价则高于优尼科的股价价值。”
  “我们不会偏向中海油或雪佛龙,只是希望优尼科的董事可以尽其责任,为股东寻求最大利益。”
  中海油于6月23日提出以全现金185亿美元全面收购优尼科股权,雪佛龙的出价则是25%现金加75%雪佛龙的股票,以现在的市值计算,雪佛龙比中海油的出价少约20亿美元。
  westerman是美国著名的“失职董事猎人”,根据其网站介绍,他专门对付公司管治出了问题的上市公司,曾为股东成功索赔合计3.3亿美元以上。他现在同时还担任美国商业诉讼律师协会?abtl?洛杉矶分会会长。
  最初提出诉讼的两名股东分别是michaellieb及paulcallan,westerman没有向本报提供第三名提出诉讼的股东姓名,也不愿透露其当事人的更多资料,包括其持股量。事实上,,但直到近日该案才有所突破,相信这与中海油在6月23日提出另一宗收购要约有关。
  据本报获得的michaellieb通过其代表律师于4月4日向加州高院提交的诉状显示,michaellieb是在优尼科宣布董事会接受雪佛龙收购要约后,即日便采取行动,控告优尼科公司董事会主席charleswilliamson及另外9名董事失职。
  该诉状还显示,michaellieb是优尼科的股东,但诉状中并未说明其持股量,他以个人名义并同时代表类似处境的人士,指控优尼科董事会没有维护股东利益,没有选择最佳的收购方案,并质疑董事中有人没有申报潜在的利益冲突。
  westerman则指出,中海油的出价显然远高于雪佛龙,优尼科的董事会不应视而不见,他质疑董事会何以匆匆表态接受雪佛龙的收购要约。他期望在8月10日的优尼科股东大会前可以处理完这项诉讼,让雪佛龙及中海油有一个公平机会向优尼科股东推销其收购建议。
  上诉股东的算盘
  优尼科约85%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根据优尼科今年3月向美国证监会提供资料,最大的单一股东是capitalgroup,持股16%,但该集团发言人不肯就中海油及雪佛龙的收购要约发表任何评论。
  中海油发言人肖宗伟接受本报采访时,不愿评论加州的诉讼对中海油收购计划的影响,只强调中海油的出价较高,而且是纯现金,比雪佛龙的方案更符合优尼科股东利益,希望各方以商业原则考虑该项收购。
  而熟悉美国法律制度的人士则对本报说,在美国这种诉讼较普遍,美国律师须在官司胜诉后,才会向客户收取费用,律师与律师之间又会合作,将相关个案转至牵头律师,在胜诉后分享费用。
  “对于提出诉讼的小股东来说,利益之一是优尼科决定接受中海油的建议,他们可以得到较高及全现金的收购代价;利益之二是优尼科接受雪佛龙的建议,,仍可以向优尼科及董事会索赔。”该人士说。
  一位来自中海油的消息人士对本报说,收购优尼科目前仍面对重重困难,如果单纯从商业因素考虑,8月10日的优尼科股东大会中,股东肯定会接受中海油的要约,,或者股东本身对中国公司的收购有错误看法,这都会影响股东大会的决定。
  “我们现在只能寄望优尼科股东、布什政府及国会议员,可以公平公正地审视我们的收购建议,他们便会同意我们的方案较雪佛龙的优胜及对各方有利”中海油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