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程序

发布时间:2019-10-16 05:05:15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府逐项审批登记制度。。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外商投资项目,、许可证;

  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属鼓励类且无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