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租实为抢劫出租车 一4人抢劫团伙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9-08-26 02:23:15


一四人抢劫团伙为疯狂敛财打起了出租汽车司机的主意,先后3次以租车为名,对司机实施抢劫。6月30日,。被告人李河兵、王伟、刘涛、丁鹏分别被判处3年到10年不等的,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3日22时许,李河兵伙同刘涛等人酒后租一红色夏利出租车,行至东营长途汽车东站附近时,二人殴打司机,抢走现金100余元,黑色三星600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00元。11月16日22时许,李河兵伙同刘涛、王伟在一街道办事处租乘一红色夏利出租车,行至新村一空场内时,三人殴打司机,抢走现金200余元、LG2120手机一部,价值1120元。三被告人驾驶所抢车辆逃走时,不慎将车开到沟里,三被告人弃车逃走。12月15日凌晨1时30分许,李河兵、丁鹏、朱某(在逃)酒后租乘一红色夏利出租车,行至西二路偏僻处时,三人殴打司机,抢走现金约150元、银灰色三星800手机一部,价值200元。后三人驾所抢车辆逃走时,发生交通事故,三人弃车逃走。

,被告人李河兵、刘涛、王伟、丁鹏无视国法,采用暴力手段,结伙抢劫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