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动作”酿出大事故

发布时间:2019-09-01 02:27:15


 交通事故频发让人们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但往往也只是局限于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路口闯红灯等严重违章行为上。而有一种出于司机本身陋习的违章行为,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那就是开车时搞“小动作”。近日,交通肇事案给司机朋友们提个醒,“小动作”也可能惹出大麻烦,酿出大事故。

点烟瞬间 汽车追尾

  2005年某天的早晨7时,陈某驾驶着一辆制动不合格的大货车,沿着105国道向外环线行驶。此时,烟瘾上来的陈某一边开车,一边点烟,也就在这一瞬间,意外发生了。由于陈某点烟而没与前方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结果陈某的大货车与前车追尾,造成乘车人刘某当场死亡。交管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为自己的“小动作”付出了一年并赔偿死者亲属39万余元的代价。

闲聊撞车 两败俱伤

  2005年1月底的一天中午,女司机王某驾驶一辆松花江牌的小客车从天津返回北京。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是她的朋友赵某。一路上,王某不停地与赵某天南海北地闲聊,聊天分散了王某的注意力。当车沿着京津塘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到约54公里处时,王某没有发现前面停着一辆黄河牌的大货车,而径直撞到大货车的左后尾部。两辆车不同程度的损坏,赵某当场死亡,王某也受了伤。王某因交通肇事罪

拨打手机 连撞数人

  2005年2月的一个冬夜,林某驾驶着一辆香槟色的“宝马”汽车悠闲地行驶在繁华的南京路上。开车过程中,林某想起有一件急事要与朋友联系,于是他一边驾车,一边拨手机号码,由于注意力集中在手机上,林某没有把握住方向,汽车一头撞在了马路边的隔离护栏上。而后,林某驾车拖带部分隔离护栏逆行,此后,林某先后撞倒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和两个散步的行人,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最后,“宝马”车撞向一面围墙才停下来。,并赔偿几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

采访手记

防患于未然

  记者从天津市交管部门了解到,司机的“小动作”已经越来越明显地威胁着交通安全。驾车族有许多“毛病”妨碍行车安全,亟待纠正。一是开车手不扶方向盘。我们经常在路上看到有的司机左手接打电话,右手挂挡,不用手扶方向盘,男司机有时还手握剃须刀剃胡须。据了解,这时如果时速超过60公里,车轮遇到坡或坑颠簸时,司机不能把握方向盘而偏离方向,交通肇事概率极高。二是驾车抽烟、喝饮料、吃零食,这极易因精神不集中而引发交通事故。三是开车时闲谈或打闹。有些司机一边驾车,一边海阔天空地闲聊,还有的左顾右盼,甚至与乘车人动手动脚打闹等等。虽然法律规定了各项“不准”,但却有不少司机依然我行我素、自得其乐。因此,更有必要重视司机的“小动作”隐藏的严重危害,制止这一诱发交通事故的隐患发生。

法规链接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十三项明确规定:“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