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厂搞促销七旬老人被撞伤

发布时间:2019-08-16 14:36:15


 参加大型促销活动,被人撞伤。4月4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促销厂家赔偿受害人孙卸妹各项损失22000元,并当庭付清。

  2006年9月17日,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仙居保健品厂租用兰溪市体育中心的场地,进行保健药品推销活动,参加活动的有数百人之多,年过七旬的孙卸妹到场听讲、买药。由于人多,现场突然发生骚动、拥挤,孙卸妹不幸被同在现场参加活动的一女子撞倒,腰部受伤。孙卸妹受伤后,该女子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仙居保健品厂的工作人员连忙将其送到兰溪市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腰2椎体压缩骨折。到医院后,致孙卸妹受伤的女子趁机走开,不知去向。后由于伤势较重,孙卸妹先后转到三家医院治疗,共计住院50天,总共花去医疗费9137.46元。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孙卸妹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