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2 12:39:15


  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财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法律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损失和复杂化法律纠纷,而设立善意取得制度,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一、善意取得成立的条件

  (一)出让人无权处分;

  (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亦称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

  (三)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二、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1、善意取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流转。其前提是这些财产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2、如果转让的财产不能随便流通或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流通,交易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善意取得自然不能保护和促进这一层次的财产流转,受让人无权要求适用善意取得。

  3、如转让毒品、剧毒物、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4、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有些动产,由于其价值较大,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相当重要性,为了加强管理,法律对此特别规定转让时应履行一定的登记手续。

  5、这类财产主要是自行车、机动车辆等。公民或法人在买卖赠与这类财产时,须提供相应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法律关系才能生效。因此,通常不会发生无权转让而第三人又不知情的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有哪些全部内容,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以及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获取,和法律规定的非法买卖等情形不适用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权利人有权要求返还。

 

(责任编辑:陈墨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