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借用摩托车 撞伤路人连累车主

发布时间:2019-08-11 10:16:15


  宜州市刘三姐乡的韦愿望没管好自己的摩托车,被没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邻居借用外出,结果邻居酒后驾车撞人引发交通事故赔偿案,。

  借用邻居摩托车酒后驾驶撞伤人

  韦愿望和韦桂林是同村村民,两家是邻居,关系不错。

  韦桂林会骑摩托车,他嫌麻烦一直没去考驾驶执照。在他看来,自己偶尔在乡下开摩托车出不了大事,警察也不会管那么多。

  去年5月6日,韦桂林没打招呼,就借用邻居韦愿望的摩托车去宜州市城区办事。事情办完后,韦桂林碰到几个老朋友,于是大家聚在一起吃饭饮酒。酒足饭饱,韦桂林告别朋友,摇摇晃晃地驾驶摩托车回家,行至庆远镇石牛隘坡顶路段时,不慎将行人周有清撞倒受伤。

  不久,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为韦桂林无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行驶中不注意观察路况,撞伤行人周有清,韦桂林应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伤者法庭讨赔偿诉求车主要担责

  周有清住院治疗1个星期,花费2000余元。其间,韦桂林给了600元周有清治病。周有清的家人找到车主韦愿望索赔,却遭到拒绝。

  周有清出院后,多次向韦桂林和韦愿望索赔也未果,。为了能提供相关证据,今年4月19日,周有清到河池市一舟司法鉴定所作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嗅觉障碍十级伤残,左手十级伤残。

  今年6月,起诉,要求肇事车主韦愿望和肇事者韦桂林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等共计9297元。

  7月21日,,周有清说:“韦桂林开摩托车将我撞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韦桂林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韦桂林应当依法赔偿我的全部损失。如果车主韦愿望不把摩托车借给没有驾驶执照的韦桂林驾驶,这起交通事故就不可能发生,我也不可能受伤。因此韦愿望应该与韦桂林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病历、医院收费单据、疾病证明书、司法鉴定意见书、伤残鉴定发票等证据。

  韦桂林同意赔偿周有清的经济损失,但提出周有清住院期间,他已经支付600元,应予以抵扣。同时,韦桂林认为,这起事故与韦愿望没有任何关系,韦愿望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韦愿望说:“我没有把摩托车借给韦桂林使用,当天我发现摩托车不见还以为是被偷了,后来家人才告诉我是被邻居韦桂林开出去了。而且驾车撞伤人的是韦桂林,并不是我,韦桂林肇事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他自己负责赔偿,与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