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不顾后撞死同事 巨额赔偿又担刑责

发布时间:2020-04-21 12:37:15


司机王某倒车时未顾及车后方,将同事刘某撞死。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缓刑一年。死者家属共获赔60余万元。

  案情

,2002年刑满释放。今年3月,其到顺义区某商贸公司工作,与被害人刘某都是该公司开挂车的司机。

  因刘某请假,王某暂时驾驶刘某的车,几天后刘某休假回来,一天晚上7时许,公司调度员让王某卸货后将车还给刘某。因需要将车倒进仓库卸货,王某便准备往仓库内倒车。这时另外一辆挂车也要进仓库,王某便将车向后倒了一下给该车让路,倒完车王某下车一看,发现车尾部竟然挤死一个人,便赶紧去告诉了调度员。后查明,被挤的人正是刘某,急救人员到后,刘某已经当场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倒车时未确保安全,致车尾部与刘某身体相接触,造成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死者家属以公司和王某为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一百万余元,调解,公司和被告人王某共赔偿家属近五十万元,家属获得了保险公司理赔的20万元保险金。

,被告人王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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