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团公司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04 14:05:15


  一、设立条件

  一般条件

  1、企业利益的一致性

  2、适宜的经济环境和政策法律环境

  具体条件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集团公司的法律关系(我国2004年的公司法没有制定)

  母子法律关系

  1、母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母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3、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源于股权和契约

  法律规制

  1、对子公司的利益保护

  2、对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

  3、对公司的债券人利益的保护

  内容:母公司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和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的劣后清偿;

  4、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以及其表决权的行使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10%以上,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份

  我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本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资本不计算在内。

  公司法还有许多的缺陷。可喜的是今年11月份开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