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

发布时间:2019-08-20 14:41:15


  核心内容: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原则,每个人包括老年人都有权依照自己的医院自主决定婚姻问题。老年人行使婚姻自由权也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老年人婚姻自由权的保障。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首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每个公民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决定婚姻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干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这一立法意义重大。因为老年人的生活中需要伴侣。爱情是人生道路上的感情,老年人同样需要。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人类的寿命越来越长,婚龄也越来越长。人到老年体弱多病,生活上需要相互之间的扶持及物质上、精神上的支援。夫妻间无私的爱对老年人晚年生活有很大帮助,家庭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条件,减轻子女的负担,还可减轻国家与社会的负担,维护社会安定。

  关于老年离婚的问题。近年来,老年夫妻离婚率上升与整体离婚率上升相关。其上升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包办婚姻后遗症。在我国的老年人当中,有一定比例的包办婚姻。而有些包办婚姻虽然感情不合,解放后又不允许离婚,并出于对子女的爱,特别是妇女受“从一而终”传统观念的束缚,长期维持着勉强凑合的婚姻;有的包办婚姻婚后夫妻生活就不正常,男方夫权思想严重,夫妻不能平等相待,女方遭受男方打骂,但是由于女方没有工作,经济生活不能独立,只得忍气吞声过一辈子。当子女长大成人,经济生活有保障的条件下再不愿凑合的提出离婚占相当比例。

  (2)老年期性情变态酿成的婚姻悲剧结局。随年龄增长,老年人性格也发生一些变化,总的趋势倾向于自我为中心,坚持自己观点和习惯,喜欢指手划脚、唠叨不休,好猜疑等等。老年人须注意控制自己,否则任其发展,则有可能导致离婚的痛苦结局。

  (3)少数老年人经不住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诱惑,产生了喜新厌旧的思想。从迷恋跳舞进而迷恋年轻舞伴提出离婚,置几十年夫妻感情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