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版《我不是药神》?印度抗癌药再引发热议 “假药”真的假吗?

导读:《我不是药神》这部影片在我国播出后,引发网友的热切讨论。现实版的《我不是药神》也正在发生:山东聊城医生向患者推荐印度仿制药而被投诉。事件一出,就引来网友的关注,假药真的假吗?我国法律对于假药的认定到底是如何的?

  《我不是药神》这部影片在我国播出后,引发网友的热切讨论。现实版的《我不是药神》也正在发生:山东聊城医生向患者推荐印度仿制药而被投诉。

  2018年4月14日,王玉青的父亲因小细胞肺癌并肝转移(晚期)前往山东聊城市某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后追问病史发现该患者还有膀胱癌。

  2018年7月23日,患者疾病进展,治疗效果差。于是该医院的陈宗祥医师向患者建议使用卡博替尼,认为该药对其病情有效,并将药名写入医嘱单,且附有医生和护士签名。但是,卡博替尼在国内尚未上市,遂建议患者家属自行购买。几天后患者女儿王玉青诉未购买到,陈宗祥介绍其通过其他患者家属代为购买。

  随后,王玉青从陈宗祥医生推荐的第三者手中买到2盒印度产的“卡博替尼”,每盒价值13000元。其父亲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呕吐、厌食等反应。王玉青跑到济南和北京的大医院咨询,被告知此款抗癌药不能服用,于是停药。最终其父亲于2018年11月去世。

  父亲去世后,王玉青把买来的“卡博替尼”送到聊城市食药监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是“假药”。聊城市食药监部门的认定意见书显示,王玉青购买的卡博替尼应按假药论处,依照相关法规该产品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相关法规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假药。

  当事医生:只为延续患者生命 并未从中获利

  面对患者家属王玉青的质询,当事医生陈宗祥则认为,药品不是直接从他手中购买,他没有从中获利,而且假药不一定是成份假,其唯一目的就是尽量为病人延续生命。

我国假药的定义是什么?

  定义:,根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第31条规定,,只有使用这样的批准文号才是正规的药品。

  另外市场上的某某卫药准字(早已过了有效期),这种文号的产品也是假药,其他的比如经卫食证字、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这些批号都属于保健食品的范畴,是不得作为药品进行销售的。市场上的某某消字、某某消备字等产品则属于消毒产品,也不是药物。

  我国药品的渠道主要是国药准制和进口,所以以非法渠道进口的药物都是假药。不论该药品在国外如何定义,在我国,一律认定为假药。陈医生推荐的药应该是我国法律定义的“假药”无疑。

  在影片的最后,关于“药神”的制裁让人感到法律的温暖,法情合一是我们社会所向往的,,都能引发我们的一系列思考,法律要完善怎样的漏洞?药品价格是否需要下调?为民生,我们应该做出如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