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辱骂初中老师 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导读:男子辱骂初中老师是怎么回事?近日,家住贵州遵义的陈某与堂兄陈某伟、陈某斌在尚嵇某烧烤店门口吃宵夜时,遇到了15年前初中老师。这本该是师生相会温馨画面。结果,陈某并不是如此,因为想起当年被老师打,借着酒精辱骂老师。老师见状不妙,便走开。没想到陈某一行人是边追边骂。最终,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10日拘留。

  【男子辱骂初中老师】8月3日晚,贵州遵义的陈某与堂兄陈某伟、陈某斌在尚嵇某烧烤店门口吃宵夜喝啤酒,陈某伟发现,坐在邻桌宵夜的正是15年前的初中老师王某。

  回忆起当年被老师打了一巴掌后,陈某伟与其发生了激烈争执,堂弟陈某也借着酒性帮忙辱骂,王老师看见几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咄咄逼人,便拉上朋友准备离开。

  陈某追赶出去,一边追一边骂,甚至上前准备打老师王某,幸好被路人和同行朋友劝阻未得手。

  经现场群众报警,尚嵇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处置,并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最终,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10日拘留。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涉嫌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因此,、拘役或者管制,至于具体关多久,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