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能判刑七年!

2022-01-08 21:39124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05个文字,大小约为1KB,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导读】昆明包工头汪某、曾某因拖欠工人工资400万元被工人多次向劳动部门投诉,相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但二人一直也没有支付,随后晋宁区人社局认为,汪某、曾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

昆明包工头汪某、曾某因拖欠工人工资400万元被工人多次向劳动部门投诉,相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但二人一直也没有支付,随后晋宁区人社局认为,汪某、曾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二人均被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76条之一的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汪某、曹某二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案情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且法院责令两被告人继续履行支付拖欠工资余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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