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伤人事件

导读:哈医大伤人事件

  事件介绍

  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哈医大一院风湿免疫科医务人员正在紧张地忙碌着。这时,一名男子突然闯入医生办公室,抡起手中的刀,疯狂砍向正在埋头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实习学生,大家躲避不及,三名医务人员和一名实习学生被砍伤。

  硕士研究生王浩坐在门口,来不及躲闪,被刺中颈动脉,顿时鲜血喷涌而出,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余3名医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王宇,刀从右眼角刺入,颅内血肿、右手肌腱断裂。另一位女医生面部被刀划伤。目击此事的一名护士回忆当时的情景,难过又害怕:下午4点半,突然听见走廊有人喊救命,“我一开办公室的门,看见满地是血……一名男医生趴在地上,另一名男医生面部血肉模糊。”

  死者王浩,男,2012年28岁,哈尔滨医科大学09级硕士研究生,出事前刚刚收到香港大学医学院博士录取通知书。

  受伤的三名医生分别是郑一宁、王宇、于惠铭。

  事发原因

  第一次:误诊

  2010年9月,李梦南腿疼,李禄(李梦南的爷爷)第一次带孙子到哈医大一院就医。

  李禄回忆说,当时挂的是骨外科,由副主任医师祁全接诊。片子拍完后,祁全认为可能与风湿有关。李禄随后花25元挂了风湿免疫科的专家号,“专家号费贵,普诊只要5元,挂了号,风湿免疫科主任张志毅连瞅一眼都没瞅,说跟风湿没关系,该上哪儿上哪儿。”

  李禄又折回骨科,祁全认为李梦南有双腿滑膜炎,然后决定打封闭针,打完了封闭针,病情不但没好转,好像更严重了。

  第二次:医生责怪他“看错科”

  2011年4月,李禄爷孙俩第二次来到哈医大一院,又入住骨外科,这次被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由于强直性脊柱炎归属于风湿免疫科,李禄便拿着病历又找到风湿免疫科主任张志毅。李禄回忆说,张志毅这回看了片子,说李梦南是强直性脊柱炎,还反问为啥住骨科。“我不住骨科住啥,我来找你,你瞅都不瞅一眼,就说跟风湿没关系。完了又说为什么住骨科。没有他那么武断的!”

  李梦南在风湿免疫科又重新检查了一次,最终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李禄说,医生推荐两种药,一种是谊赛普,一种是类克。使用谊赛普整个疗程需要2.3万元,而类克需要3.9万元。李禄征求了家里意见后,决定注射类克。“一次打两支,一支6240元,效果好。”

  第三次:入院突患肺结核

  2011年5月10日,为打第二针类克,爷孙俩第三次到哈医大一院。但李梦南住院后就高烧,“高烧到41℃,烧了8天,确诊是结核性胸膜炎,就是有肺结核。”李禄说。

  随后,李梦南转回到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两个月的肺结核治疗。

  李禄再次联系了哈医大一院的副主任医师梅轶芳,梅轶芳让他来哈医大一院。

  第四次:治肺结核情绪异常

  2011年7月中下旬,爷孙俩第四次来到哈医大一院,“从扎兰屯直接到哈尔滨,风湿免疫科住院医师张娟接待的,说必须找梅老师。”李禄说,梅轶芳当时不在医院,于是在电话中告诉他,回家再吃3个月口服药(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再治疗肺结核。李禄说,自己当时就想不通,“去了又让回去。”

  从哈医大一院出来后,李禄爷孙俩又回到了扎兰屯医院继续治疗肺结核,这次住院又住了2个多月。这次住院,李梦南变得有些异常,经常一个人傻笑,不时还会突然激动。

  第五次:结核没好风湿加重

  到2011年12月初,因为强直性脊柱炎严重,爷孙俩第五次来到哈医大一院。“这次是郑一宁接待的,在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认为李梦南结核还没好。”李禄说,他还特意拿了片子给哈尔滨胸科医院看。这次用药就用到2012年3月份,爷孙俩觉得这次结核治好了,但强直性脊柱炎却越来越严重,李禄说,“拍片子(显示),膝盖头磨薄了,骨头要坏死。”

  第六次:不让打“类克”,医生不和李某交流,

  2012年3月23日,爷孙俩第六次来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据李禄介绍,副主任医师赵彦萍先看了片子,说结核确实没好,但在不治疗脊柱炎的情况下,吃不吃口服药无所谓。要我们休息3个月,再来治疗脊柱炎。我们主张打“类克”,她说结核还未痊愈,打“类克”确实不行。李禄说,自己出来后,将情况告诉了李梦南,他也没什么异常,两人就直接回了旅店休息。没料想,就在李禄休息期间,悲剧发生了。

  追踪报道

  综合采访得到信息以及媒体的报道,在哈医大,校方并未组织正式的悼念仪式,只有学生自发的悼念行为。王浩同学的亲属正在赶往哈尔滨的路上。据悉,医院的医务科将会安排王浩同学的身后事。

  除了王浩同学不幸罹难外,还有三位医生有轻重不等的伤情,其中风湿免疫科王宇医生受伤最严重。凶手的利刃从她右眼角刺入,导致其颅内血肿、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脑内、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粉碎性骨折、眼外伤、眼周不规则皮肤裂伤 手外伤、此外CT检查还发现硬膜下及颅内血肿以及中线结构移位。

  幸运地是,经过及时抢救,王宇医生的眼球有望复明,现在已经可以看清手指。其他受轻伤的医生正在进行心理辅导。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惨烈事件除了直接导致数位医生死伤外,对工作学习在哈医大的其他医生的心理上也有着很严重冲击。据被采访的丁香园会员描述,目前受影响最重的是年轻女性医生。由于凶案就发生在院内,导致大量的年轻女性医生不敢值夜班,基本上现在都是男医生顶上。

  不出意料,医院方面对院内的医生和学生下达了关于此事的封口令,不过,这位丁香园的会员对学校的做法表示理解。因为除了避免事态扩大,以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外,更重要的是能让哈医大的医生尽早回到工作岗位上来。毕竟一方面医患关系较为紧张,另一方面前来就诊的病人并不会因为此事而减少。

  善后处理

  事件发生后,医院立即情况上报省卫生厅、教育厅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及相关部门。卫生厅、教育厅和学校领导立即赶往哈医大一院,组成工作小组研究伤员救治及善后处理工作,医院已组织专人做好在场医生和学生的心理辅导,恢复医院秩序。[2]

  三名受伤医生伤情

  3月26日,记者专程赶往哈医大一院医务科,探访此次事件中受伤的3位医务人员的伤情和诊治进展。

  据介绍,32岁的男医生王宇伤情最重,入院时行ct检查,显示重度颅脑损伤,脑内血肿,中线移位,当时意识不清,视力受损,右眼内侧呈不规则创口,眶内组织脱出,左手背侧斜形创口约5厘米,可见肌腱断裂。术后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脑内血肿、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粉碎性骨折、右眼贯通伤、眼睑及皮肤裂伤、眼眶多发骨折、视神经损伤。目前,其心率、血压、呼吸、体温均较平稳,意识清楚,右眼视力接近于术前,头部术区略肿胀,少量渗出,感觉运动尚可,可经口进食。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治疗方向是预防颅内感染与脑脊液漏。

  25岁的女研究生于惠铭入院时头皮外伤,左腰部外伤;30岁的女医生郑一宁术后诊断颜面外伤、右前臂外伤。目前,她们的状况均平稳,创口无渗出,正给予对症治疗。

  3月26日上午,哈医大一院党政班子全体成员会见了哈医大学生代表,通报了“3.23”恶性伤人事件的情况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善后处理意见,并希望广大同学化悲痛为力量、安心学习和实习。

  事件结果

  备受关注的“3·2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杀人案宣判。17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梦南闯入医生办公室用水果刀胡乱捅刺,造成四名医护人员1死3伤。;判决李梦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王宇318304.54元,郑一宁24914.42元。李梦南当庭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梦南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第三款之规定,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哈尔滨10月19日电 19日上午,、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哈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误解,遂产生杀人之念,持刀追砍医护人员,致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一死三伤。

  2012年3月23日9时许,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禄对此表示理解,但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

  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王宇(男,32岁)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于惠铭(女,25岁)头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郑一宁(女,30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王浩因颈部被刺致右颈静脉损伤,失血死亡;王宇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九级残,右眼部损伤构成轻伤、十级残,左腕部损伤构成轻微伤;郑一宁面部损伤构成轻伤,右耳廓损伤构成轻微伤;于惠铭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于惠铭报警,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李梦南。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建议产生误解,为发泄不满事先购买尖刀,连续刺杀多名医务人员,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对辩护人所提李梦南系自动投案进而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李梦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辩护人就此所提辩护意见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王宇、郑一宁所提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编辑:言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