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他人志愿,“一念之差”丢的是什么?

导读:篡改他人志愿,“一念之差”丢的是什么?

  近日,青岛胶州一位应届高考生常某被同学偷改志愿导致落榜一事,引发媒体高度关注。最新消息显示,胶州警方接常某高考志愿被人篡改的报警后,立即受理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郭某涉嫌违法犯罪,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陕西师大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将在当地官方调查结果出来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妥善处理。事情真相以及结果如何,自有法律公正裁处。但透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有更多思考。

  据报道,常某填报志愿时是与同学郭某一起去体育老师处的电脑上报的名,然而报考批次的征集志愿下发,他发现分数比他低的那位同学郭某居然被陕西师大录取了,学校也没有招满,而自己却没有被录取。查询自己的报考记录,却发现志愿已经被改成了其他院校。事后,郭某承认是他篡改了常某的志愿。当时,常某在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时,郭某并未回避。而媒体曝光后,郭某的父亲到常某家道歉,称孩子一时糊涂,愿意承担责任,将全力配合并积极协调,帮助常某进入陕师大就读。

  东窗事发,郭某自然成了众矢之的。如果确为郭某所为,这样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恶劣行为更加令人震惊。我们相信郭某只是一念之差,是怕自己上学的名额被常某挤掉而做了错事。然而,这样荒唐的“一念之差”却铸成了大错,在道德品行和法律守则上留下污点。《三字经》言“子不教,父之过”,再观之为郭某收拾残局的父母,先是许诺找关系使常某有大学可上,再是说让常某去当兵,却又不愿写修改志愿的证明。这表明,郭某的父母不仅没有与孩子直面后果,反而对事实遮遮掩掩不敢承担。父母选择“私了”的处理方式,即便“顺利解决”了此事,也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影响。正如《伊索寓言》中《偷东西的小孩与他的母亲》那样,家长做不好表率,那么孩子极有可能一错再错而无挽回之地。

  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常某,因相信自己的好友便对此毫无防范。虽信任朋友无过错可言,然而俗语“防人之心不可无”,面对影响自己整个人生路途的高考志愿填报时,先是不注意保护自己的准考证号与密码,再是在这之后直到填报结束都没有进行检查,这样的态度亦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反观常某一家,虽是受害一方,却没有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本可走正规法律途径的他们却听信了郭某一家的承诺选择私了,最终也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这说明不仅是郭某一家,受害的常某一家也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法律作为对受害者最有利的护盾,抛弃它也相当于抛弃了自己应该得到的保护。整个事件中,双方均没有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以至于事情随时间推移几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在某种意义上说,各方都是“一念之差”,但正是这一念之差,让各方都失去很多。郭某的一念之差,丢失了自己的尊严与人格,其父母的一念之差丢失了自身在孩子心中的表率作用与立场,常某的一念之差,丢失了一条平稳通向理想大学的路,而常某父母的一念之差则丢失了法律在其心中的地位与他们应得的利益。相信有了警方的介入,事件很快就可以步入正轨,也为人们处理此类事件提供范例,同时也会给公众一个完美的答复。
(编辑:又亦)